借条找不到,对方开了个证明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8:06:23
2年前,本人问人家借了2万,现还钱给他,他说借条找不到了,收据也不知道怎么开,就写了证明,证明内容如下:证明,从今以后,XX(我的名字)不欠XX(他的名字)任何钱!并有他的签名,他的手印及写证明的时间!
请问各位大律师,这张证明有用吗?
说明,他是我同事!

证明是有效的。
  只要能把事情证明清楚,证明人签字按手印或单位盖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难办的就是你得长期保存好此条,如果擅长保管,那到也没什么。如果不擅长保管,那最好去做个公证,公证费用由丢欠条的人或单位出,以后,你即使是证明丢了,到公证处查,也能查出自己还款的证明了。 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是最强的。

这样的证明太笼统。
最好争取他针对你们两年前那笔债务出具偿付证明。
参考格式:

《债务清偿证明》
200×年×月×日〔记不清可以写大约的日期,如200×年A到D月间),×××向本人借款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计息〕。现×××已于200×年×月×日向本人偿付人民币贰万元整,前述借款自此清偿完毕。因前述借款的借条遗失,本人特向×××出具本证明。自本证明出具之日起,前述借款的借条作废。
特此证明。
证明人:×××(他的名字)
证明日期:200×年×月×日

最好改为,截止 年 月 日,XX向XX的借款已经全部还清。

★“从今以后,XX(我的名字)不欠XX(他的名字)任何钱”,万一你以后再向他借钱的话,那么这句话怎么理解啊。

他收了你的钱,应该写收条的!我们都是这么办的。

收条
今收到xxx(你的名字)200×年×月×日〔记不清可以写大约的日期,如200×年A到D月间)所借款项人民币贰万元的还款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计息〕。前述借款自此清偿完毕。因前述借款的借条遗失,本人特向×××出具本收条。自本收条出具之日起,前述借款的借条作废。
特立此据。
收款人:×××(他的名字)
收款日期:200×年×月×日

上文的证明写的不是很明确,但是有效
最好改为:今某某受到某某的欠款 元,至今为止,某某的欠款已全部还清。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