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所有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29:24
10年前父亲给哥哥结婚建房(父亲出资).96年登记产权的时候村里把房子登在哥哥名下.如今父亲病重,哥哥不闻不问,父亲很伤心,想把房产改为自己的名字或把房产做为共同财产析产(兄弟之间一直没有分家).请懂法律的朋友指点,如果打官司能赢吗?

谁的产权人就属于是谁的房子.这样的情况.只能说你哥哥没尽赡养义务.那样不爱自己父母的人必遭天谴.成不了大气.

这是不可能的事。既然产权已经在儿子的名下,怎能又改为父亲的?如果父亲起诉,必然败诉!

我觉得你父亲的这种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所以你父亲可以起诉,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