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工资,请大家帮忙,在线等,我会追加分数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7:02:50
本人在2007年1月9日至2007年12月31日与公司签订了合同。我在4月13是提出了离职。本人工作是行政助理兼人事。过了两天后来公司做交接,交接时发现一台笔记本电脑丢失,,但本人已将这台电脑于07年4月6日做好入库登记,尚未丢失。本人将钥匙放在自己办公室的抽屉里,本人来做交接前,已有人私自开过本人保管的数码箱子,现办离职时,公司将本人一个多月的工资暂扣,并做书面协议,等调查后给予结果。但本人要求调查给个期限时,人事经理态度极为恶劣,说:“没有期限,等着吧。”而且公司的工资是每个月20号付前一个月的工资。现本人三月和四月的工资都被暂扣,本人的退工单已办好。本人觉得不合理,故提出了仲载,24号就开庭了。
我现在提出
1. 支付三月和四月的工资
2. 报销手机费,交通费
3. 仲载费
4. 经济补偿金
这些申请能得到批准吗,还是公司会告我违约吗,我的经济补偿金又怎么算呢,我场管司我能赢吗。我现在不知道应该准备些什么,我现在的证据就是人事经理写的一份关于电脑丢失调查的凭证。我的退工单,劳动合同。我心里没有底,请大家帮帮忙,如果能对我有帮助,我会把我的分数都送给大家的

1:工资是无条件支付的。
2:报销手机费,交通费支持
3:仲裁费用是一方(260),如果对方败,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4:因为是你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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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不会告你违约,因为你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并积极办理交接手续。
2:至于:关于电脑丢失调查的凭证,不足已扣压你工资的理由,并且要求将案件交付公安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