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章收据和发票的法律意义一样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0:00:31
前几天买房子,找了个评估公司给评估了,要评估费1650,后来却给了张盖章的收据,说这就是正式的,我不懂盖章收据有什么意义,只知道他给收据不开发票就不用交税,我想问问,盖章的收据与发票,如果出现纠纷在法律上,或者投诉的话,是不是一样有用呢?
给他要发票他还不愿意,态度够差劲了.下次不会再跟他有任何业务来往
那个评估公司就是济南当代评估公司.好象在英雄山路上,八一银座对面.就是那样的一个评估公司.

收据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在法庭上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根据消法等,销售者必须开具国家正规的发票,如果他不给你就必须给他要,这不但保护你自己的权利也避免不法经营者偷税。

有意义 但没有同等的意义

"收据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在法庭上不能作为证据".
——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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