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二手房交易费,目前最新交费哪几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9:20:39
我想在长春买一套房子,97平,25万元。请问目前最新的收费有哪几项,具体收多少?目前是否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谢谢!

卖方应付费用:
一、交易手续费:自2004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卖方承担50%的费用。
二、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卖方承担50%。
三、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但不排除卖方承担的可能性。
四、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5—2.5%计收,卖方一般支付2.5%。
五、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六、2007年5月1日起,长春存量房屋交易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办理地点为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契税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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