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12:02
我大学毕业后父亲靠关系安排我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
当时是说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他们也没给我签合同.由于对这个岗位的不了解,以及其他各方面原因我也没在意.半年后正式签了一份合同.
是一份普通的用人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款是,签定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购买5险,否则这个合同则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由于是靠父亲的关系进去的,我家庭条件也不错当时公司没给我购买5险我并不在意!出于保守我和他们签定了一年的用人合同.
今年合同到期,公司相关人员又找我签合同.在这个公司工作了一年半的我觉得我没有得到自己应有的报酬,打算随时离开这个公司.但是为了稳定这个公司我还是准备继续和他们续签一年的用人合同.他们依然没有给我购买5险!
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合同在我知道他们不买5险的情况下签了以后是否有效?
而且,和他们签的相关合同,上面只有员工的签字,根本没有公司相关负责人的签字或公司公章.并且合同签定以后,正副两本合同都在公司手中,员工手里根本就没有存根.
想是他们打算哪天哪个员工一气之下走了,他们可以立刻就拿出公章来盖上再利用合同打员工的主意!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以你的公司在很多地方都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比如合同一式两份必须双方各执一份。
综上所述你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你可以随时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和保险费。

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