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每月几号去地税报城建税、教育附加、印花、个人所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5:05:06

1、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等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
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月缴纳的,次月10日)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4、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5、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
6、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处于罚款。

每月7日前,交上月的

税法规定,每月1—10号应去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可顺延。税务机关会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