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看下这个合同案例是不是属于根本违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42:57
美国公司甲从外国公司乙进口一批冻火鸡,供应圣诞节市场。合同规定卖方应在9月底前装船,但卖方直到10月底才装船。甲主张撤销合同,并拒收货物。请问,甲有无这项权利?为什么?
这道题是要用根本违约来分析,是不是如果在圣诞节前货物到达就不算根本违约,圣诞之后到达就是了?

额的神呀,这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经典案例啊,冯大同主编《国际商法》第254页有介绍的呀
如你在问题补充所述,圣诞节之后到就是根本违约,但圣诞节之前到未必就不是根本违约。如果买方购买目的是为了销售,如果买方没有时间销售这批火鸡的话同样是根本违约。

另外,楼上的,在公约里面,撤销合同就是解除合同,公约没有使用解除合同的字眼。

首先:仅从你的描述,甲方无权撤消合同.如果合同中如你所说,有"供应圣诞节市场"的约定,且只有9月底装船,才能保证该合同的特定目的"供应圣诞节市场"的需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收货物.而不是撤消合同.因为该合同的继续履行对于甲方已经失去了合同履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