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国家法律是怎样认定嫌疑人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1:37:31
今天我在网吧上网,旁边的一个人的手机掉了,由于监控设备没有找到线索是谁拿了手机,当时我没注意旁边谁来过,而且我又是坐在掉手机的人的旁边的,所以那个掉手机的人怀疑是我拿的手机,最后警察带我去了派出所,我很配合的去了,在询问情况后证明不是我拿的手机,我提出要他们要到网吧当着我旁边的人给我道歉,请问我的要求是否合理,在法律上我可否拒绝去派出所?另外我想问问法律上的嫌疑人是怎么定性的?遇到此类事情时我该如果去处理?

法律上你是不可以不去公安机关的,因为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对任何有犯罪嫌疑的人有盘查、询问的权利,所以你肯定不能拒绝去派出所。
犯罪嫌疑人就是有犯罪嫌疑的人啊,只是有可能性,还没有经过最后的判决确定。
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调你们双方调解,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丢手机的人是你,可能你在找不到其他人的情况下你也会怀疑你边上的人啊?所以以和为贵。

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根据一定证据被怀疑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要求其道歉属于强制行为,需要起诉的。
派出所可以做的是调解对方对你道歉,而对方如果执意不道歉,那么派出所也没办法的。

根据一定证据被怀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