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我笔记本电脑的贼被抓了,我下一步要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1:56:25
我是上海某大学的在校学生,2007年4月28日,一个自称认识我的女骗子进入我们的专业固定教室,骗取班里同学的信任后将我的笔记本电脑偷走(当时我不在现场),笔记本是我半年前购买,价格为9150元,而且内有大量尚未来得及备份的专业资料,然后到学校保卫处报案,而且已经立案.

前天下午收到学校保卫处的电话让当时在场的同学去保卫处辨认盗贼的照片(盗贼是在东华大学用同样的犯罪手法行窃时被抓到的).我当时在场同学百分之百确定就是其中的一个,然后值班的老师让我们等消息.昨天我又过去咨询了一下,他们告诉我现在只能等分局的消息.

我就是想咨询一下,为什么公安局抓到了盗贼不立即让我们前去做笔录?我想清楚一下这种案件一般的流程是什么样子的!一般要等多长时间才能让我们去做笔录(我和同学直接去关押盗贼的公安局要求做笔录可行吗)?而且还有一个状况就是当时教室外的监控录象坏掉了,没有能够记录下当时案发盗贼在现场的物证.但是当时我班有6名同学可以证实她的身份.其他班级的很多同学也可以作证她案发前一直在我们教室周围.那这样只有人证可以作为充分的证据定她的罪吗?

因为事情已经过去27天了,如果我的电脑还没有被处理掉,公安局就可以直接把电脑转交给我吗?如果她的团伙将我的笔记本卖掉的话我要怎么让他们赔偿我的损失?具体的额度有没有什么限制没有?最终定罪应该是由法院裁决的吧?我还要单独起诉她要求赔偿吗??

问题比较多,希望各位对法律了解比较深的朋友可以详细的为我解答一下,感激不尽.望尽快回复!~~~~~~~~~~

公安局刑警队先立案,然后调查搜查证据、追赃,然后把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公诉科,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最后由公诉科移送到法院,最终由法院审判。

在公安局的调查证据过程中,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然后才对受害人进行询问做笔录,一般的办案流程就是这样。你可以先打听清楚是刑警几队在办理这个案子,把你的情况给他们讲一下,(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打击供述的犯罪事实一般都很轻微,所以你的本本她不一定交代,这要你主动去刑警队说)

有6位同学做证人只是一方面,提前给你同学说好,到询问做笔录的时候要把能想到的都说,包括室内环境,时间,具体位置等等。这样案子到了检察院更有说服力。

如果本本没有被处理而且被公安局追回,可以转交。

最终定罪是法院做判决,你不能以附带民事诉讼起诉她。因为这是刑事案件,起诉单位只能是检察院的公诉科。

让他赔偿精神损失费等等

公安局会通知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