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50:10
我工作是试用期间
出工发生事故
从5楼摔到3楼
手臂被玻璃划伤,缝40多针,无其他大伤。
问除公司提供所有医疗费用外。
能否向公司索要另外赔偿。
请提供相关法律依据。
谢谢
补充一下,身上无其他大伤,并不需要做伤残鉴定

试用期期间,表明了劳动关系的存在,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应该按工伤处理。不予处理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如果鉴定确实是工伤的,再进行伤残鉴定。然后据此起诉要求依法赔偿

属于工伤,只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求单位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额外要求法律不支持

你的情况算工伤,如果公司没有提供相关的劳动保障措施,你 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

算是工伤,可以去做工伤申请和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