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4:31:39
我国宪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主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我国除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之外,所有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大代表能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被选举过,也从来没有选举过别人?都是一些什么人选举的呢?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如何实现的?

宪法又规定,一党执政,多党合作

一般被选举者都上共产党员,行使选择权的人民必须要年满18周岁

这个国家很多事是讲不清楚的,也不需要讲清楚,讲清楚了就成了.....了

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关于选举,只是县乡两级是直接选举,而且是五年一次,选举主要是以户口所在地为准。并不是经常能够参加选举的。在直接选举时,应该张榜公布选民名单的,只是在这时候,选民中没有你的名字,可以向当地选举委员会申诉或起诉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