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死亡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2:30:07
金某.17岁.和3名同伙一起.以砍刀为凶器将另外一名年龄相仿的男性砍伤致死,4人全部逃亡到外地,我想请问下,如果金某自首和不自首将分别承担什么样子的刑事责任. 请不要复制大篇的东西 直接说重点.谢谢

金某未満18岁,可减轻处罚,投案自首有可从轻处罚,要知道少判一年就少坐365天的牢。

小伙子,自首总比不自首要好些,
法院会判定你是否主犯或从犯
你犯了这么大的罪,还是自首好些,要是为警方提供其它人的线索,
还可以为你减刑啊
去自首吧
一人做事一人当
为自己的罪过负责吧!!

抛开这个案子的案情,和其他因素,仅以金某未満18岁的主体来说,纠正下第一个人的说法:不是可减轻处罚是应当减轻处罚,而投案自首也是应当从轻处罚的。所以相对来说金某是自首是所被处的法定刑是应当轻于不自首的。

我是学法律的``以下是我的观点:
首先金某是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是一个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要看他是否对一个案件负刑事责任,那就要看着个案件是否在刑法所规定的"八大罪行"中;故意杀人罪属于刑法的"八大罪行",因此金某要负刑事责任,只是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可以在量刑上有所减轻 如果金某进行自首,那么在量刑上可以进一步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