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房公共面积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1:21:24
最近我买了套房子,后来我知道小区的所有(什么健身房 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水门房 什么的)公共面积都是业主均摊。这样合理吗?
还有要是这样的话,我觉得是不是这些相关的设施应该免费啊?
还有这些公共设施以后要是出租的话,收益归谁啊?
有没有相关规定?
谢谢

只要是你小区里边的东西都是业主均摊!像你所说的健身房、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等等的地方,其土地的面积是由业主均摊的,但是建筑费用不是由业主承担的,所以这些相关设施肯定不是免费的,只能说是优惠。这些公共设施是由物业统一管理的,如果出租的话,收益应该是由物业来收取,用途由业主委员会决定。举个例子,你和其他99个人一起买了个底墒,然后把这个底墒租给某个人开了个美容院,不可能你们100个人去这个美容院做美容都免费吧??最多也就是给你们优惠!!然后你们租房子的收入总得由你们100个人共同决定怎么用吧!!其实就是这个道理。

公共面积的分摊是有规定的,健身房根本不属于公共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