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再婚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5:02:08
我妈妈再婚后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
关于我家的财产,都是我父亲在世的时候和我妈妈一起建造的.现在跟我妈妈在一起的男方,一样东西也没有带过来(按照我们当地的说法就是:上门女婿)而且婚后,他没有为我家置办任何的家电和财物.当时我父亲在世的时候有口头的遗祖:他留下来的所以东西,我跟姐姐一人一半,我们姐妹两人负责赡养我妈妈.当初我妈也跟现在的这个男方讲好的,我们家的东西没有他的份.现在我妈妈提出来要跟他离婚,可是他提出来要分割我们家的财产,我想问一下,他有没有这个权利来分割我家财产,或者说,如果有这个权利,他又能分割到多少?

一,你妈同他结婚前的财产属于你妈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
二,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就是你妈同他结婚后取得的财产,无论是谁赚的钱,都要一人一半。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他没有权利分你们的财产,因为那财产是你姐姐还有你和你妈妈的个人财产,他没有权利分的,但是你们现在最主要的就是找到那些财产都是你们的证据,那样他就算去起诉也没关系。祝好运。

几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