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约束性指标与预期性指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2:21:22

引领矿政管理走向规范——部规划司负责人谈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

2006年11月8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07年3月13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第二轮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各省(区、市)正在按照统一部署,抓紧推进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第二轮规划编制工作有哪些特点和要求,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负责人日前接受了记者采访。

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

问:第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结束了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无规划可依的历史。当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带动下,矿业生产由冷变热,矿产资源开发出现了不少新情况。请问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2001年4月,国务院批复第一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后,矿产资源规划工作得到全面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结束了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无规划可依的历史。规划实施后,矿产资源勘查出现了投入增长、新发现矿产地增长、新增储量增长的可喜局面。

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与第一轮规划相比,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第一,规划所处的宏观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更加突出,一些紧缺矿种供不应求,矿产品价格上升较快,可采资源相对不足。第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明显活跃,乱采滥挖、一矿多开等现象严重,粗放型开采方式、“有水快流”的矿业政策,已经不能适应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要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然十分艰巨,矿产资源管理需要通过新的规划指导和规范。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承担的使命将更加繁重。

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是: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以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结合当前的形势和需要,强化规划的空间指导约束、总量和结构调整、政策导向、规范管理的功能;处理好中央与地方、长远与当前、市场调节与规划调控、保护与发展、资源与环境、规划管理与矿业权管理的关系;安排好勘查、总量调控、优化结构布局、节约利用、矿山环境保护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国家和省级规划要抓好重点矿种和矿区;切实增强规划在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