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涉外婚姻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0:24:04
由于我只有20岁。要去香港结婚。父母也同意,,并开同意书去公证处公证。但公证员说,我已超18岁。父母没有这个权利。。。有这样的饿事情吗,,,,急,,在线等候。。。。

我国民法规定,满18周岁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可以完全自主处理民事行为,但婚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行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满20周岁,男方满22周岁才可结婚.根据我国婚姻法婚姻自由的原则,只要达到结婚年龄,男女双方应自愿结合,父母及其他第三方不得干涉,所以只要你已年满20,(注意是要年满),就可自行决定自己的婚姻,无须征得其他人包括父母的同意.
公证员的说法是正确的,你父母的行为从法律上来讲,是多此一举.
但注意,根据我国有关涉外婚姻的规定,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根据婚姻缔结地,如果你在香港结婚,适用的是香港的法律,香港的有关法律与我国的是有所不同的,据我了解,根据香港的法律,你完全符合香港的法律规定.建议你如果去香港登记结婚,事必先了解一下香港的法律规定,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以免日后纠纷,因为现在涉外婚姻的纠纷非常多.

男方满22周岁才可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