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立法机关的职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1:55:30

国家的立法机关有很多,狭义的国家立法机关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他们的权力理论上都很大.职责无非立法、监督法律的实施、监督行政机关等基本都是监督职责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关注民生、促进公平”的总体思路,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履行职责中,要注意把握好四个关键问题。

一、必须坚持行使职权的重大原则,找准工作定位

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闭会期间担负着履行法定职责的繁重任务。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明确行使职权坚持的重大原则,把握好自身的工作定位。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各项工作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决维护和服从党委的领导,同时以积极的工作姿态和良好的工作业绩,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要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要认真贯彻党委意图,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促进地方政权建设。二是要围绕党委的工作中心行使职权。党委的工作中心就是人大工作的努力方向。要紧紧围绕党委的总体部署选取工作议题,加强调查研究,搞好集中审议,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提出审议意见,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和促进党委中心任务的完成。三是要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要依法进行监督,这种监督是制约、是促进,是更深层次的支持。必须明确,只有监督到位,才能支持到位。我们要从根本目标的一致性出发,加大监督的力度、深度和广度,支持和促进政府及各部门依法行政,支持和促进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

二、必须统筹安排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

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于今年下半年进行。人大常委会要统筹安排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把关系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工作抓紧、抓好。一是要抓好监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这个重点。监督法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的主要法律依据。当前,监督法的学习贯彻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制定《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策划开展多层次、系列化的宣传培训活动,保证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掌握各项要领,熟悉基本程序和时限要求。在规范监督程序的同时,更加注重监督实效,对看准的问题、议决的事项,进行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