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相关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17:08:42
具体是他人随意翻看未成年人的东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相关的只有这一条,
第三十一条、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 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 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 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不得开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