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解答一下这个遗产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2:57:04
我爷爷才过世,没有留下遗嘱。有个后奶奶已经得了肝癌晚期,没有思维能力,现在住福利院付费请人照顾。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我爸爸是老大,爷爷在世时已经给两个叔叔每人各一套房产,我爸爸和爷爷关系不好,有几年都没看望爷爷,姑姑在生前一直照顾爷爷,直到去世,在2006年6月在我爸爸不知情的情况下赠于姑姑一套房产,已经过户,我想问我爸爸有这套房产的继承权吗?

没有权利,被继承人自己的财产可以自己选择继承人,既然你爷爷,已经把房子给了你叔叔,也把房子过户给了你姑姑,那不管你有没有知情,你都没有分那个房子的权利了~

首先我不太清楚你说的"爷爷在世时已经给两个叔叔每人各一套房产"这里的逝世时表示什么时候,因为你之前说的是他没有遗嘱,那么我推断你爷爷是在逝世前把房子给你的两个叔叔,不过如果我说错的话,那么也就是说你爷爷在逝世后才给他们,这是你爷爷在逝世前说的,那么你的父亲在以上情行应当说对你叔叔的房子没有继承权,只有在你爷爷逝世后他们自己说房子给他们,没有证据的情形下,你的父亲也许还有继承的权利.至于你的姑姑的房子你的父亲应当是没有继承权的,原因不在于是否争得你父亲的同意,除非一种情形下,就是房子你的父亲是有份的,也就是说你父亲有出钱买过房子,那么这样就会有争议了!

无义务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