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偷拍,偷录的方式取得的证据在具备那些条件下法官才给与采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57:33
用偷拍,偷录的方式取得的视听资料是否需要2人或2人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证明它的有效性后才有可能在法院中被于与采纳呢?

不需要。
任何证据都只有一个功能:就是指向需要证明的方向。
对证据本身而言,有一个证据力的问题。这里不详细说。
视听资料是直接证据,它的可信度影响因素是证据本身而不是周边人证明。你只需要证明这个证据没有经过修改、加工、特技等即可。至于法官采纳与否就看实际情况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故,一般都会被采信!当然“偷拍,偷录”不能侵犯别人权利,比如放置窃听器等手段

择个在证据规则中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