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享受什么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21:59
事实一,我家于1997年住进某大学的平房宿舍两间,分别是甲房和乙房,进住时并没有经过该大学准许。
事实二,我家住进该甲乙两间房时还存在一间丙平房,丙平房不是由该大学盖的,是上一住户盖的,我家一直使用丙平房。我家又自己盖了平房丁。
事实三,2007年该大学自己为拆迁人对上述四处平房实行拆迁。
事实四,1997年该大学对我占的甲房屋进行起诉,我败诉,我提起上诉,上诉后厅外和解,没有和解协议,我撤诉。
事实五,该大学的委托的拆迁公司要求我无条件的搬出现在居住的所有房屋。
事实六,我是北京户口,在北京其他地方没有住房。
问题一,我对甲乙丙丁四间房分别享有什么权利?
问题二,丁房屋为我自建房,北京的拆迁政策对居住在自建房屋的政策是什么样的?
问题三,大学起诉后我上诉,然后厅外和解,但没有和解协议的甲房屋我享有什么权利?
请您具体回答,并说出您的法律依据。不胜感谢!!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首先要清楚的就是你入住的时候,是无偿使用甲乙两个房子呢,还是其他人无偿给你使用或者租赁给你,这个无偿给你使用的人或者租赁的人是否有该房子的产权?该房子是否有产权?产权是谁的?

如果这个房子是有产权人的,那么房屋拆迁的所有权利都是产权人的,如果这个房子是没有产权的房子,那么你可以利用合同法来争取部分权利。

至于房屋丙和丁,你不具有任何权利,由于一个不是你建设的,另外一个建设的时候没有经过相关的审批程序,所以属于违法建筑,违法建筑不享有任何权利。

提醒注意的是,当时你上诉的时候的上诉理由,这个可能是个关键。否则对方怎么会和你和解呢 ?

感觉你应该去看看 国家关于土地的法律``
并不是说你在哪该的房子就属于你自己了`

这是现在法律很难以区分的地方.物权法的颁布能回答你的问题。
现在在大学或者其他单位里面的房屋,所有权很难区分,一般产权证上名字是你的名字,但是产权证一般都由学校保管,这可以说是不合法的.但是房屋建设过程中有部分是学校的投资,这也就是为什么学校的房屋较外面的便宜很多.
你说的住进不知道什么是什么方式住进的.是别人借你住的还是所有权你已经取得.就算是取得所有权的话那你也应该是在学校的允许下,因为学校对你的房屋占了一部分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