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外交人员犯什么罪都享有外交豁免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0:29:18
甲国驻乙国大使馆的一个外交人员因酒后驾车造成人死亡,根据乙国刑法,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答案说乙国司法机关不能对他提起刑事诉讼,因为他有外交豁免权。
是不是什么事都这样呢?民事方面的呢?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一国派往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临时使节还是常驻使节,除享有礼节上与各自的身份和地位相应的尊荣外,还享有其他外国人所不能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这种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统称为外交特权。在国际法文件和教科书中,“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都在使用。从严格意义上说,“外交特权”包含了“外交豁免权”,因为“外交豁免权”是“外交特权”的具体内容。

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由于外交代表是外国主权国家的代表,其地位应

被视作与外国的地位相当。

根据“平等国家之间无管辖权”的国际法原则,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享有管辖豁免权。这种权利包括:司法管辖豁免、诉讼豁免、执行豁免。如果外交代表以私人名义从事商务和其他经营活动而引起诉讼的,该外交代表不能请求获得管辖豁免。在民事行为的其他方面也是如此,比如说财产继承权等。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lemma-php/dispose/view.php/374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