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处理和公司的关系和保护自己的合法劳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2:51:07
我和我爱人都刚刚换工作,同时也都在试用期内,问题1/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签订临时试用期合同,只填了一份入职单而已,而且就只有一份我却没有,工资形式也只是和领导者的口头协议,我想这是不是没有合法保护?至少我现在很没有安全感,一旦哪天万一闹矛盾,公司完全可以不支付我的工资我也没任何办法。问题2/还有公司规定晚上十点以后才算加班,呵呵,这完全不合理啊!问题3/我爱人的公司是服装行业的,不知道是有不成文的规定还是行业特点,每周只休息一天,没有加班费而且还没有保险。
我们想合理保护自己的劳动,请帮忙指点我们该如何做?
刚才往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打了个电话,态度那叫个差啊。。。不说了!!接电话的爷们就是一京串子!!跟大爷一样。。。。最后说你那身份证和有关证件来一下。。。。废话!亮明身份我就等于不在这个单位工作了!!!!靠!!!还用他们干吗?政府职能部门就是这么工作的。。。咳!

问题1:一般签定合同1年制的含不超过3个月,2年制的不超过5个月的适用期.适用期内你可以随时走,但公司抄你必须说明你不能胜任的理由.
问题2:一般的工作是每天工作8小时.超过就要付加班费的.一般超过一点,大家都不去过分追讨的,呵呵.
问题3:现在好象一般都是做5休2的,现在最新的劳动法规定每周不准超过多少小时不是很清楚.但保险应该是从入职的第一天就应该有的.(北京具体怎么操作就不是很清楚了,反正上海这里只要是正规的公司都是要加的)

你工作了几个月了?单位是否是备用工资质,其不是合格单位法人或个体,你们之间也可能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建议找劳动局咨询一下,你们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看他们怎么处理你们的事?若置之不理可向媒体求助,他们才是最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