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死后,他的房屋产权如何过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0:03:47
姑父(是二婚带着一个孩子)去世,他的财产里有一套房子,现在肯定还是他自己的产权,不过应该是夫妻共同出资买的,但是随着他的户籍被注销,势必会涉及产权证过户的问题,现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姑姑,表弟(姑父的儿子)和姑父的妈妈。

这套房子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吧,那么就要先分出来一半给我姑姑,剩下的一半再由他们三个分,可是过户怎么处理呢,难道产权证上是写他们三个人名字吗?可是这样怎么体现份额呢?

请教高手回答。

两种解决方式,A对房屋估价后,谁想取得整个房屋的所有权,就将其他人应当享有的份额做相应的补偿.B可以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份额较大人的名下,其余人办理一个房屋共有权证.

我想 这样处理可能比较好 房屋的产权全部写给你姑姑 他们可以立一个协议 比如说写好各自的分额 如果不写也没有问题,如果你姑姑要改嫁,到时候再说应该也没有问题。

按法定寻找他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