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法人的权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26:32
某人在2000年用我的名字注册了一个公司我是法人代表.所有的经营都是他.赚的钱也归他了!公司的财务章是我老婆的名字.在经营的两年内我没有拿到一分钱.请问在法律上我是否还有追究的权利?

你的目的是什么?
1、如果你仅是名义股东,建议你就不要再顶着法定代表人的风险了。
能协商就好,不然就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根据判决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从而解除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2、如果你也是股东之一,那么你可以行使你的权利,要求某人归还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银行印鉴章等财物,从而自行实际控制公司的运营。

他是谁,您具体可不可以说详细点。

从法律上来讲你老婆就是权利人的。

除非你们之间有协议规定利益的分配,若没有,可能没法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