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的归属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8:01:42
我妈三年前去世的,现在这个是再娶的,当初同意他们在一起的前提是希望我爸和那女的做婚前财产公证的,那女的说如果我怕她图我家的钱,他们俩可以不登记的,所以,没有登记,但是请了酒席的,双方的亲戚什么都来的。

当初,那女的是离婚的,离婚前有两个儿子,判给前夫,一个人买了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当初跟我爸说的时候是没有负债,儿子因为前夫那边的关系不允许他们母子见面的,所以,她见不到她儿子,她儿子也见不到她的。

后来,办了酒席后又说她买房子的时候欠了五六万,因为都是一家人了,我爸替她还了,这也没什么,只是让我气愤的是,她说跟儿子没有关系,她搬到我家后,那套空着的房子她大儿子就搬进去,就一直住那里,跟他的父亲没有任何联系,据说是大儿子不想认那个父亲了,小儿子也常常去那里。

现在的情况是,那女的日常开支都是我家出的,连她的手机费用,她平时上街不买东西,只有我爸在就会一直买这买那,那女的没有医保,看病也拿我爸的卡,这个我跟我爸说过,希望,他不要给那女的,留着将来自己用,开始我觉的那女的挺老实的,也真心想把她当作自己的母亲,怎么说都希望能好好照顾我爸。

现在,反成了我爸照顾他,那女的在我家连一顿饭都没烧过,有时候,我妹妹他们来,我爸不在家,那女的就把卧室的门关着一个人在那里,也不会因为有晚辈在而留饭什么的,现在,都是我爸烧好晚饭,然后她回来吃好晚饭,就到她儿子那里给她儿子烧晚饭,然后再叫我爸去接她。

我现在不喜欢她是因为,她一点都不照顾我爸,有次我爸发烧到38度,起不来,那女人回来看了眼还出去跳舞,自己在外面买饭,还是后来我发现了我给我爸烧的饭。但是那女的很会发嗲,我爸也想着老来伴所以很多就忍下来,那女的又比我爸小很多,所以我爸很宠他,外人都说我爸养了个小女儿。

我听说即使不登记,结婚几年也会成为事实婚姻,遗产的第一继承人是配偶,然后父母,最后子女,如果是这样的话,要是我爸有个万一,不是都让那女人拿去了。

他们没登记,也没婚前财产公证,但是,我们家的房子是我妈在世的时候就有的了,存折因为到期了再存,所以,有些日期是在她来我家之后的,后来,我家还另买了套小房子准备将来升值卖掉的,那也是那女的来了后的,但是,那女的来我家没花过一分钱,就连平时去

《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从94年2月1日后,法律上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也即94年2月1日后同居的不成立为事实婚姻,因此法定继承的话,本案中的“后妈”不享有继承权,当然立遗嘱是可以处理其合法的个人财产的,不动产是直接拿不走的,现金、存折自己控制好就行,你父亲如不想和她过了,直接扫地出门,让她去法院告。

很理解你现在的情况,不用担心,他们不算是事实婚姻,只能说是非法同居关系,现在他们的财产可以说是个人归个人的,将来分手了,到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然后分割就可以了
顶多也就是损失现在花在她身上的钱

但是如果这个女人很有手段,让你父亲立下遗嘱,或者订下什么赠与合同,那就惨了,我朋友的爷爷就是这样,人老了经不住劝说,把房子、存款什么的都以遗赠的形式给了后来取得老伴,虽然儿女都不是图老人什么钱,但毕竟老人辛苦攒下一辈子的前辈别的女人耍心机骗走也是很憋屈。

一定劝你爸爸一定留下将来养老看病的钱,否则这个女人控制了钱,到时候肯定不舍得拿出来照顾你父亲的

3年前?就是说是2004年的事情??那么你父亲和她是非法同居关系,我国婚姻法规定,登记为婚姻成立的合法要件,你父亲没和那女的登记,那么就不算合法夫妻.她没有继承权,你可以说服你父亲和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当然也可以起诉,但法院同样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立案.

没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