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助:什么因素影响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发挥?以及是怎么影响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9:30:36

简单说就是国家为了控制商业银行的放贷规模而设定的商业银行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把一部分资金存到央行.央行可以根据不同的比例来控制商业银行的放贷规模.如投资过热的话,央行就可以实行货币紧缩制度,提高存款准备金,这样商业银行可以放贷的资金就少了,就能起到抵制投资热的现象,反之亦然.

下面是引述: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2条第一项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要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比率在其吸收的存款总额中提取一定的金额缴存中央银行,并借以间接地对社会货币供应量进行控制的制度。提取的金额被称为存款准备金,准备金占存款总额的比率称为存款准备率或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法定存款准备金;二是支付准备金。

我国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按各项存款或各项负债总额的一定比例向人民银行缴存的存款。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实施对象。《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均应按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向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缴存存款准备金。

(2)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我国现行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只对存款计提准备金。具体包括商业银行吸收的一般存款,所谓一般存款是相对财政性存款而言的,包括企业存款、储蓄存款、农村存款;信托投资机构吸收的信托存款;农村信用合作社及联社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及联社等集体金融组织吸收的各项存款。

(3)规定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机构。国家授权人民银行规定存款准备金率并根据放松银根或紧缩银根的需要进行调整,并组织分支机构具体实施。

支付准备金又称超额准备金,是指银行为应付可能的提款所安排的除法定准备金之外的准备金,其特点为超额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一部分资产。我国的超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