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典故来自哪里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2:30:49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典故来自哪里呢?

州官放火

陆游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田登为州官时,为避其名讳,而命全州百姓称灯为火,违者受鞭笞。元宵节放灯,则贴出告示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於是百姓讥之曰:‘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典出《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古时常州每年元宵,按例大放花灯,以示歌舞升平。

宋朝有一州官名田登,深讳人用其名。以“灯”与“登”同音之故,是以不可言点“灯”,必言点“火”。若人不意触犯,田登辄大怒。农历正月十五,全州欢度元宵,按例大放花灯。官府贴告示时,讳用“灯”字,便在所有告示上大书“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不少外地人见此大为吃惊,问明缘由后,讽云:“真乃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也!”
后喻在上者可为非作歹,在下者却处处受限。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解释〗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比喻反动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出处〗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故事〗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名 "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