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第二学期政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7:15:02
甲涉嫌偷税漏税,税务人员依法上门追缴,甲认为税务人员侵犯其人身自由权利,将税务人员打伤。乙因宅基地与邻居发生冲突而被邻居拳打脚踢,他认定“父债子还”,将领居的儿子打伤。丙抓获一小偷,小偷妄图逃脱,丙将小偷捆绑数日,打成重伤后交有关部门处理。
阅读分析上述材料回答: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请具体说明理由。(10分)

都不属于 。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有效手段。
甲 首先未尽到按时缴纳税收的义务,要负法律责任。税务人员上门追缴,并不属于不法侵害。所以甲的行为不属于。
乙 侵害了邻居儿子的生命健康权,而且并未发生不法侵害行为,所以也不属于。
丙 抓住小偷后,丙并没有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以事后殴打不能算正当防卫。而且他侵害了小偷的生命健康权,应负法律责任。

答:(1)甲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甲本身是违法行为,不存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且税务人员的行为是合法行为。
(2)乙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乙的行为并非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3)丙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丙防卫时并非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且将小偷捆绑数日,打成重伤超过了必要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