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判断下列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49:17
1、甲石油公司向个体户租赁加油站1座,但未按期支付租金,乙即通知甲公司解除租赁合同。
2、甲与乙口头约定甲将一间房屋租赁给乙使用1年,乙在租赁3个月后,通知甲解除租赁合同。
3、甲石油公司租赁乙公司加油站1座,经营5个月后,乙公司的债权人以行使抵押权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拍卖该加油站,此时甲公司尚未支付租金,遂拒绝支付任何租金。

1、不合法。若承租人到期不支付租金,出租人经合理催告期间内仍不支付,出租人始得解除合同(《合同法》第227条)。因此乙任意解除合同无依据(问题中未提示有相应催告),应承担责任。

2、合法。《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应签订书面合同,但口头约定租赁期1年不代表合同不成立,而是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不以违约为要件。

3、合法。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付租金(《合同法》第228条)。若第三人申请强制拍卖加油站导致甲公司无法使用收益,此时甲公司可以选择要求减少租金或不付租金。

不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