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被多个法院查封,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8:45:54
一家外资公司被多家法院查封~
其中一家法院查封的是其公司股权~~~
现查封其股权的法院对该股权进行了拍卖~
一家内资公司对该股权进行了购买~
现在问题有二
一是在其他法院没有动静的情况下,这家法院是否有权处置该公司股权?
二是如果该法院的处置成立,外资股权如何转让给内资企业,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回答:
一、可以的,因为法院之间是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每家法院都是可以独立进行办案的;
二、1.外资股权转让,正常来讲: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但就本案而言,要做的只是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到企业原审批机关备案,然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1.应该是按顺序来执行的.谁先保全,谁先执行.
前两年今年说法有一个案例就是提到两家法院共同查封一幢大楼,在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时,后一家保全的法院擅自将大楼拍卖了.这就是明显违法的行为.

2.股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财产,以拍卖股权的方式适乎不大适宜.至少我在办案中尚未遇到过.因为无论拍卖到谁的股权,对各股以出资方式承担公司责任的原则都是不符合的.

3.假设法院的处置成立,外资企业就得去变更了合资企业了.手续到工商局及外经局办理.提交的材料比如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转让协议,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内资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

应该来说,尚未听过这样处理过,也可能是我孤陋寡闻吧.呵呵.有问题再发消息给我.

最后祝好运!

1、如果只有一个法院查封了股权,其他法院查封的是其他财产、账户等,那么这家查封了股权的法院拍卖该股权并没有不合法的情形。就算其他法院也查封了股权,这个法院如果先行拍卖,我个人倾向于认为,应当也不会有什么法律障碍。

2、法院如果拍卖了股权,内资企业如果通过拍卖程序获得了股权,那么就可以持法院裁定文书办理相关手续。但是,具体事宜可能由于实践会有所差异,例如,如果该外资公司被拍卖的是外资股权,而拍卖完成后如果没有了外资成分,那么相应的手续可能会比较繁琐,因为企业性质发生变化(从外资变成内资)。如果股权拍卖后仍然是外资公司,那么应先到外经局办理相关批准证书变更手续后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即可。所需要的手续和材料,你就不繁跑这两个部门问一下吧,很多都是格式表格需要填写的(你可以顺便带回)。

应该是一个法院

律师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