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及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7:24:07
我们是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由于购票前要预缴增值税款,所以在月末清缴时,不用再缴纳了。我想知道地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我认为是当期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我们队长说是以当期已缴纳的税款为依据。原因是已预缴的是有票的,我当期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没票,不能做为依据,对吗
我们是商业企业,因为这个月的预缴税款过多,所以月末不用清缴了(有留抵)。我们这个月的应纳税额 小于已预缴的税款,问地税城建税的计算依据是以应纳税额还是已预缴的税款

应该是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

按当期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提的,

服务业交纳地税,按当月的营业税为计提依据

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
按当期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提的,

你们队长说的不对,你说的对,这几个税种的计税依据就是根据你们公司当期交纳的主税种(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应纳税额为依据的,你们的预交并非就是你们当期实现的应纳税款,所以不能依预交的增值税款为计提依据。 ----------------看了你补充的问题,我觉得这种情况还是依你们本月实现的应纳税额计提城建税等,不能依预交的为依据.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