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但是单位迟迟不让我离职,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22:41
到单位工作一年,没有签署任何劳动协议或者合同,但是现在我要辞职,单位却用我工作上出过的纰漏要挟不让我马上离职,要完成所谓的交接工作才能离开。可是已经交接了半个月还没有交接完,因为手头上的工作全部处理完还要花费很长时间,并且现在这个职位上的工作也是我代做,一讲就说“这是你以前的工作你要处理完才能走……”我已经忍无可忍了。这么拖下去短时间内肯定还是不能离开,也耽误了我找其他的工作,并且单位经常用给处分要挟我,令我很气愤。请问法律专业人士单位这么做在没有签署合同的情况下给我处分或者用交接工作拖延我的离职时间是否有法律依据?现在我该怎么做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尽快离开这里?
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劳动法上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没有理由强留你或者以工资要挟,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帮助。
关于企业主观上的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
劳动法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你可以明确的把相关法律告诉对方,或者直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你在辞职钱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就是事实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七天内办理退工手续,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