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赘的女婿就能继承全部遗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4:02:39
房屋产权是父亲的,农村的房子,母亲健在,父母共生了我们3个女儿,2女儿招赘在家,因为2妹和老公对老人不好,最近房屋拆迁,我们想对房产进行继承分割,但是村委会和拆迁办说,招赘的女婿就是儿子,另外2个女儿没继承权,是这样的吗?
说是地方办法!村里开个证明2女儿和女婿就可以继承全部拉??我如何去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
一般的地方办法的确是这样的,如果你想改变只有付诸法律了,但是这对家庭关系很不好。
回答者:匿名 6-2 17:
问下:地方办法难道不需要遵守法律吗?我不懂那法律到底在约束谁?只是老百姓吗?政府权这么大吗?

虽然房屋产权是父亲 但是属于夫妻的公共财产
现在房屋一半的所有权是母亲
父亲去世 遗产由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在法律上女儿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而女婿是没有继承权的
在你的案例中 3个女儿和母亲都有继承权
2女儿继承财产是不需要村里开证明的 法律规定了她有权继承财产 除非她放弃继承
另外两个女儿和母亲也具有同等的遗产继承权
除非父亲有遗嘱 遗嘱上说明哪个女儿不继承财产 而且遗嘱需要经过法律公正
目前按照法律 房屋的一半仍然属于母亲 剩下一半由三个女儿和母亲共同继承 你们每个女儿可以得到这房屋的1/8

村里的说法是不合法的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这种官司很容易打 目前只涉及到房屋
如果你们非要现在分遗产的话 法院会将房屋判给母亲 然后房屋折价后的另外3/8的钱 由母亲支付给3位子女

一般的地方办法的确是这样的,如果你想改变只有付诸法律了,但是这对家庭关系很不好。

现在的财产是夫妻共同所用的,现在母亲健在,应该有一半是母亲的,还有是二女儿和女婿的.女儿也应该占有一部分.

不能全部继承 女儿也有份

不能。除非是丧偶同时对岳父岳母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只有子女、父母和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村里干部的讲法做法都是行政违法的。

说法肯定是错误的。
继承的事也不是村委会说了算的,如果有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
父亲去世的话,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为你母亲的财产,一半为遗产,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应该由你母亲、你父亲所有子女共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