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所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0:08:35
也就是说,所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什么不能抵扣,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集体消费时。我指的是所购进货物的纳税人

1、因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共有六条列举,其中的第二条是: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中的四条:由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很简单税法就是这样规定的,对于我们纳税人就要恪守,否则会受到处罚。
2、我和你解释一下所谓用于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这主要指销售房屋建筑物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等)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3、对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如服装企业用购买的原材料为员工发放衣服(非劳保用品)时:
借:应付福利费(如果作为福利支出)
贷: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原材料)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上特此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