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法源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5:49:56
产假除了90天之外,剖腹产是否有其他相关规定?

请问非北京户口产妇,除可依法享有90天产假,
如剖腹产是否另有15天产假?
依据法源为何?

我看法令仅有『难产』可再放15天,
但是剖腹产并不等於难产,知道中很多答案都说剖腹就是15天,
是否有法源法令条文可证明?

【1988】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未提及剖腹产----

【1989】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第六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属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产假。”
------将剖腹产归为难产------

【1991】天津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
第十一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分娩时遇有难产,施行剖腹产术、产钳术、臀位助娩术等手术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难产和剖腹产似乎是交叉关系------

【1993】 海南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
第十二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分娩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三度会阴破裂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实施阴道助产术(如钳产术、臀位助产术或牵引术、胎头吸引术)者增加产假七天。...”
------将剖腹产归为难产------

【1994】本溪市实施《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
第十条:“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享受下列优待:...(二)女方年龄在23周岁以后怀孕生育子女的为晚育,晚育产假为134天,如剖腹产或难产者另加产假15天,同时给男方护理假7天。非晚育产假为90天。...”
------剖腹产虽然不等于难产,但也享受特殊产假------

【1998】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女工作人员生育保险规定
第九条:“女工作人员生育和流产时,单位须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一)女工作人员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假为十五天)。难产(含剖腹产)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十五天;...”
------明确将剖腹产归为难产------

●可见目前还存在不同规定,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