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水资源的危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7:34:29
1危害
2预防的措施

浪费水资源就是违法
  近闻安徽省有个县城,使用自来水竟设有最低消费,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居然是根据当地“贫水特点”而专门设立的。即使某个家庭用了不到10元的水费,也要交纳18元的最低限额,导致有的人随意浪费自来水。贪污是犯罪大家都明白,而有些人恰恰忽略了浪费也是犯罪的道理。尤其是对水资源的浪费更是不足为怪,不以为罪。以为水是上天所赐,江河湖海所给,地球上十分之七是水域。其实,地球上尽管水多,但能够供人类使用的却是十分有限的。如果不注意节约用水,就无法建设节约型社会。但浪费水的现象为什么屡禁不止?因为总有一部分人不自觉,还有些人为了个人或部门的利益鼓励甚至诱导人们多用水、浪费水,这就更不应该了,这种行为已经是一种违法行为了。因此,除了进行必要的舆论监督,还必须用法律来规范,并成为人们的一种共识:使节约用水成为遵纪守法的文明表现,浪费水是一种违法犯罪的不齿行为。

  前些天的节水宣传日就传达了这样的信息,这个宣传日是1992年建设部提议设立的。15年来,节水的意义和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在水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北京市已经连续七年干旱,今年1至4月,全市降水量仅有9毫米,比常年平均值少了74%。密云水库可利用的水量不足1亿立方米,截止到目前只有0.65亿立方米,这比修建密云水库以来多年同期平均值偏少达41%。如果连续干旱,将可能发生水荒,会对我们的现代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构成危害,因此用法律规范节约用水迫在眉睫。

  目前,我国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总则第七条规定:国家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管理。各单位应当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另外对于用水大户单位,应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各用水单位应当在用水设备上安装计量水表,进行用水单耗考核,降低用水量;应当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措施,在保证用水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近日,北京市水务部门将与城管联合执法,开展节水大检查。一旦发现有浪费水现象,将由城管部门当场处罚,浪费水最高可罚10000元人民币。依法处罚,是对浪费水资源者的惩罚。惩罚的目的是为了让犯法的人不敢再浪费水资源,使大家都知法、懂法、遵法,千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