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的作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1:32:53

电视的意识形态作用

  当电视成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人们便不由自主地把更多的业余时间锁定在电视屏幕前。尽管作为第四媒体的互联网与日益风靡的电脑游戏正在分解着人们的注意力与业余生活,但电视的霸权地位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并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广大受众的思维乃至行为方式。

  经过日常生活的紧张和焦虑,人们期待着坐在电视机旁放松、开心和被逗得开怀大笑的时刻。这是英国独立广播电视局1978年编写的手则上的一段话。相信它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想法,但它与我对电视的看法相距甚远。因为娱乐仅仅是电视所承担的一种最简单的功能,这种简单的功能不足以使电视成为控制大多数人的眼球。其他的媒介或手段都很容易实现它。

  作为传播文明的最直接的工具,电视理应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我们很难想象,一种流行的而介于健康与庸俗之间的价值观,在电视的作用下变得更加庸俗不堪。因此,电视的教育功能更应该得到高度的重视。因为面对庞大的受众群体,任何一种不利于形成良性思维与行为方式的电视画面及语言,都会在潜移默化地发生着令人意想不到的作用和效果。

  新闻与法制类题材是最受观众欢迎的两档节目,但这两种节目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消极内容的成分,如何把握其中的分寸是值得电视从业人员的思考的严肃问题。因为其中所暴露的消极内容很可能不但起不到教育的作用,反而会形成一种负面的效应,而使电视有可能沦为人类社会的罪人。

  大众电视在意识形态垄断方面的作用不是绝对的,因为许多节目在处理社会问题过程中自相矛盾。不同的电视观众对电视节目的理解是不同的,因此应当把电视节目放到一个更大的社会环境中。一位西方大众文化的研究者这样说道:“人们对几乎所有类型的电视节目都可能存在着正反两个方面的理解。有些喜剧可能被看作是制造社会混乱、煽动性和宣传无政府主义思想,或者被看作是一种以发泄的方式来维系社会安定的因素,偶尔发泄一下,不会改变整个局面。”

  广告是电视中的一种元素,也是电视台获取丰厚利润的主要手段。但综观穿插于电视节目中林林总总的广告片,真正有艺术欣赏价值的广告寥若晨星,不仅如此,更多的商业广告为达到赢得更多的受众目的,而不惜迎合低级趣味的所谓时尚或潮流,从而使电视节目的整体格调大为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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