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婚约有法律规定的解决办法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6:56:04
由媒妁之约,根据农村的习俗,家里的哥哥跟女方订婚,摆了订婚喜筵,并且女方向我家收取8万礼金.之后女方以性格不合为理由悔约,至今拖延4年多还未待解决.矛盾就在于,女方不愿意将收取的礼金退还。请问我国的法律上有对这方面的婚约有什么硬性规定吗?多谢关注!

建议你最好请一位专业律师咨询一下,可以请他帮忙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起诉女方,但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当时女方确实收了你家的礼金,因为举证责任在你这方面,另外这件事越快办越好,你说已经拖了4年了,要注意民事法律里有诉讼时效的问题,时间拖长了法院就不受理了。

可以起诉要求退还。

对啊,只有起诉这条路,而且越快越好,你可以去事务所咨询一下,可能得有时间的关系

在我国订婚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其中涉及到了钱财,且又是对方的原因造成悔约的,实际上可以以违约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

没办法,只有起诉

只有起诉,这种事不能拖的太久,时间长的就不好办了.而且你们这边胜算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