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关于公司汽车被人盗走的会计处理,详细请看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9:06:17
公司汽车在06年6月被人盗走,8月收到保险公司赔偿,汽车原值110000元,每月折旧1650元,到8月已提折旧9900元,保险公司赔偿86000元。但当时做的会计处理是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没有做固定资产减少,累计折旧还是旧样做。今年前几个月累计折旧也做了,汇算清缴也没有动这笔业务。现在我想把这笔业务重新做好,如何做?麻烦各位指教一下。

(1)把多提取的折旧冲回来,
借:管理费用 1650*月份数(为红数)
贷:累计折旧 1650*月份数(为红数)
(月份数是今年提取折旧的月份数加上去年多提取折旧的月份数.其中06年应该是多提取了6个月的,6月份丢失,从7月份开始就不应该再提取折旧了)
(2)注销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3400
借:累计折旧 6600
贷:固定资产 110000
(3)收到赔款,
借:银行存款86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86000
(4)结转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174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7400
做这四个分录就可以了.
至于营业外支出的数额,会与本期的费用加在一起,月底就一起结转了,现在不用做分录了.

1、首先要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100100
借:累计折旧9900
贷:固定资产110000
2、收到赔偿款:
借:银行存款86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86000
3、结转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141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4100
4、结转本年利润,体现损益
借:本年利润14100
贷:营业外支出14100
特此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