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税收的一种,它怎么解释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2:00:58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概念讲解:
1、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
2、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增值额。
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中V+M部分(社会产品的价值包括C+V+M),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过去我国对C+V+M全额征税,造成对C部分的重复征税,使企业向“大而全、小而全”的方向发展,与当今社会“分工协作”的发展趋势相悖;也不利于产品出口。

增值税是对增值的部分收的税,比如说某厂商购买原料花了50万,售价80万,那么30万的部分就被看作是增值的部分,增值税就是针对这30万收的税。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一种,与1954年出现在法国,它的出现避免了流转税的重复收税现象,减少了效率损失。
税收如果按照课税对象分可以被分成所得税和商品流转税,增值税是商品流转税的一种。商品流转税除增值税外还又周转税。

参考资料:《财政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地二版 蒋洪主编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