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一笔不为人知的钱,他死后.有遗产24000,那这不为人知的钱属于遗产吗?是又应该怎么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6:18:14
他和死去的妻子有一个女儿,收养一个儿子,后娶一个带有一个的寡妇,后来他死了,请问他的遗产应该怎么分?他有三间房子,他儿子卖后得了24000元,他有10000元是不为人知的.应该怎么分呢?

1、如果能证实10000元属于死者所有就是遗产。对再婚的妻子所带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需要看双方是否形成极富与继子女关系(是否存在扶养关系),形成的可以作为继承人参与继承。
2、死者的财产中如果有与再婚妻子的共同财产,将属于再婚妻子的部分扣除后,剩余部分为遗产,由妻及两个或三个子女平均分割。
(《继承法》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属于遗产。
他女儿、儿子、后妻、后妻的女儿四个人一人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