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交到派出所的押金什么时候能取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0:02:02
具体的当天发生的事情,我不太清楚,因为你写的东西未必就是客观的,或者说你写的未必有强有力的证据来证实。
首先你可以从以下问题入手调查,也可以质问当事民警:1,收押金本身是否合法,如果合法是根据哪条哪款?2,派出所是否有权限收这笔押金?即便有权收押金,派出所能否收3000元这么多的钱?根据是什么?
不好说派出所是否是行政违法,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派出所不深入了解事情,只单方面收你的押金,以及不让你妈去医院验伤,属于明显的行政不当。
对于行政不当,可以找上级行政机关进行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更涉及不到押金问题,如缴纳可以随时要求取回。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如下:
一、刑事管辖范围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
(一)故意伤害案(轻伤);
(二)重婚案;
(三)遗弃案;
(四)妨害通信自由案;
(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行政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