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道法律题,帮我分析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7:58:30
李某打了半桶水,行至某处,接到一电话,就将开水放在旁边,开始打电话。这时,恰巧几个小孩经过此处,正在嬉戏,吴某的孩子(5岁)撞倒开水,烫伤身体,花去医药费1000元,吴某向李某索赔,李某不同意,双方争论不休。

李某明知开水瓶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没有看好,有过失,应当承担适当责任。吴某没有看护好自己的孩子,也有一定的责任。
在这个案子当中,李某负主要责任,吴某承担次要责任。

按照无过错原则和兼顾双方公平原则,一人一半。

李某应当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