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9:40:41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 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