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取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47:36
01年到04年我在北京一家化纤厂工作,进厂时领导只给我们说了一安全方面的事并没有告诉我们所用溶剂二甲苯对身体有什么危害,也没有任何防御措施,04年当知道自己怀孕一个多月时便离开了,06年8月只有一岁8个月的儿子被诊断为‘非霍奇金淋巴肿瘤’一种血液病,同时也有人有了别的问题,工作两年的董结婚后生一女儿耳朵有畸形,工作五年的张怀孕胎死腹中,还有的胎儿发育营养不良,今年我们去厂里交涉,他们要我们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事情过了那么久应该怎么取的证据,谁能帮我们打工的,我们该怎么办?难道就这么不了了之吗?
昨天我刚从北京回来,他们是租的丰台区大红门六合庄十九厂的厂房,可地址有的是写的开发区的,我们不知道它归哪里管,咨询律师开口就是五十,为了儿子我们已经欠了很多钱,命也没保住,哪里有钱去请律师,况切是北京的,到哪儿一问就要材料,如果什么都有还找律师或其他部门干吗?如果去法院起诉他们应该去哪个地方的?

您好,建议您去单位所在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咨询此事。

去法院起诉
证据法明确规定这样的情况由对方举证的。最好你们可以多联系几个这样情况的人,这样有更大的胜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