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绑匪”被判6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19:10:31
被绑之后3小孩离奇归来
2007年1月28日晚,朱文学的8岁儿子与两个小伙伴出去之后就再没回来。当天晚上,朱文学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称3个孩子被绑架了,并开出了15万元赎金的条件。他们随后在慌乱中报了警。谁知第二天中午,孩子们却拿着绑匪给的20元车费平安回家了……
这个如同电影情节一般离奇的绑架案发生在云南省呈贡县。
为还债谋划“敲诈” 绑架3名小孩勒索15万
对3个小孩的绑架是由晋宁县农民余有和他昔日“狱友”张洪林一起策划的,两人因为经济困难而产生了绑架的念头,于是在1月28日傍晚哄骗了在路边的3个七八岁大的小男孩,绑架之后余有拨通了朱文学的电话向其索要15万元,并警告他不许报警。之后绑匪带着3个孩子去了70多公里外的玉溪藏身。
绑匪想到自己孩子 仅有20元送给孩子让其回家
第二天早上张洪林开车去昆阳查看赎金是否到账,在与孩子相处的过程中,孩子们的天真无邪让余有想起了自己的儿子,一上午的矛盾与挣扎后,中午12点,余有决心把3个孩子放了。余有说,这是因为自己良心发现,同时也害怕警察找上山来。本想自己亲自送他们回家,但怕被家长打,而且,他身上只剩下20元了。

最后,身无分文的余有站在山上,目送3个孩子下到半公里多外的公路旁,拦下中巴车后,自己也下了山,走了3个多小时回家。
“善良绑匪”被判6年 引发巨大争议
2007年5月24日,云南省呈贡县人民法院对张洪林、余有绑架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绑架罪判处余有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绑架罪、合同诈骗罪,判处张洪林有期徒刑12年,决定执行11年,并处罚金6.5万元。
判决一出,评论四起。绝大多数的网友质问:对余有的判决量刑太重,岂不是让绑匪没有了退路?

绑架是重罪,结伙更罪加一等,这要发生在台湾,不分首从一律死刑。绑匪没什么善恶之分。在法律面前按律治罪。

法律有时候确实过狠,而有些人还钻法律的空子……

不过现在法律都是慢慢改进,不是吗?都要尽量人性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