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不经允许没收学生的东西算侵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3:00:09
比如我在体育课时没有把手机带下去 而是放在了课桌里
保卫课的老师路过我的教室就把我和另一个同学的手机拿走了 并没有通知我们
这算是侵权吗?
应该怎么处理此事?老师的作为是不是已经构成偷窃了?

一楼的观点是不正确的.老师既然是没行政处分权.不应该没收学生的物品是正确的.但是在此案中是保卫科的老师在学生上体育课期间拿的.是在学生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的.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一个手机的价值大半都过了盗窃罪成立的数量标准.因此构成盗窃罪.你可以直接去公安机关报案.
但是如果你们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准带手机,否则没收这样的条款,那么保卫科老师则不构成盗窃,因为他是在执行自己的职务,那就只构成民事侵权.

老师没有权利没收学生的财产.因为老师和学校都没有行政处罚权.
有的学生在上课时用手机通话,老师发现后,当时只能要求学生把手机交给他暂时保管.下课后,应当及时归还学生.如老师将暂时代为保管的东西据为己有,构成了民事侵权行为.

老师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