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怎么看待“同性恋”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03:58

和异性恋平等看待,但都是不支持的,要放下一切的俗念里包括情爱在内,情爱里包括同性之间的感情。
爱了,就是犯了色戒,无论同异。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佛教中对同性恋的态度还是比较宽容或者叫“暧昧”吧。

佛教是模糊性别差异的,而且它主张杜绝俗念,看破红尘。所以佛教把同性恋和异性恋同等对待的,持反对态度。

有人曾经说是前世的缘

我不知道佛怎么看待,如果两人真心想爱。又为什么会区分出男女呢。我不会同行恋,因为我没有那嗜好。可是我如果有一个爱人,我不管他长的如何,我不管他年龄多大,我也不会计较他有没有结婚过。只要想爱,又为什么去计较那些

首先,目前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其主要影响来自英式基督教对圣经有关部分的看法,再加上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人以狭隘头脑所加以的夸大。在亚洲,特别是印度与中国,性事从来不被当成一种肮脏事件,只能暗中享受, 或只为繁衍后代。在印度,印度神庙里的石雕足以证明,各种各样的性行为(包括手淫)是一种感官娱乐(KAMA-sensual pleasure)的表达方式, 在道德(Dharma-virtue)的某个限度里是可以享受的。我们作为人,有这个身体,渴望各种各样的享乐(不仅仅是性)——我们渴望食物,愉快的气味,美妙的声音,等等。假如我们硬要抵抗,当它们为罪孽,就好象用强力压制天性,这是有害的。人们受无明(Maya-ignorance)的影响,把身体看成真实存在,渴望满足自己对感官娱乐的追求。但是精神上成熟以后,无明被知识(VIDYA-knowledge)与智慧(PANNA-wisdom)代替。因此,在把身体看成虚幻印象时,自然而然就超越了这种执着。我们看见有些高明的人成熟起来以后放弃了性事,就象一个孩子长大后不再玩那些玩具。性事本身没有什么错。错误的是对它的执着(attachment)与受它的奴役,以为耽于性事可以带来最终的幸福。这是当今娱乐媒体对性事的渲染利用带来的问题——夸大了性事带来长久幸福这种神话。

我们佛教中每天持诵的五戒中第三戒是:“我接受这样的训诫,避免不正当的性事。”首先我们注意到,这里没有强制性,没有触犯神的法律而受罚的惧怕,但是在我们认识到执着于性事的危险后,我们自愿地采取步骤来脱离执着,也就是接受训诫。

下一步,我们来看